2026年1月下旬,上海市医疗器械化妆品审评核查中心联合江苏、浙江、安徽三省药品审评机构,在《长三角区域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合作协议》框架下,共同发布 “动态心电记录仪” 等 12 项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要点,其中《丝素蛋白创面敷料技术审评要点》的出台,标志着长三角区域该类产品审评标准正式统一,为企业跨区域申报提供 “通用指引”,助力区域医疗器械产业协同创新。


此次长三角四地联合发布丝素蛋白创面敷料审评要点,核心目标在于解决此前区域内审评标准不统一、企业跨省市申报重复准备资料等问题。根据《长三角区域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合作协议》,四地将通过 “共同制定要点、共享审评资源、统一技术标准” 的模式,推动区域内医疗器械监管协同 —— 这意味着,企业按该要点准备的申报资料,可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通用,无需因地域差异反复调整,大幅降低跨区域申报成本,加速产品上市进程。
同时,该要点明确作为 “指导企业申报的参考依据”,虽非法规强制执行,但四地审评部门将同步参照执行,确保区域内审评尺度一致,为丝素蛋白创面敷料产业提供稳定、清晰的合规预期。


核心内容解读:贴合长三角产业特点,聚焦申报关键环节
结合长三角区域丝素蛋白创面敷料企业以中小型创新企业为主、产品型式多样(液体、凝胶、敷贴等)的特点,该要点在通用审评要求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实操指引,重点关注以下模块:
要点明确适用于长三角区域按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丝素蛋白创面敷料,需满足 “含丝素蛋白成分、用于非慢性创面护理、无药理学作用、不可被人体吸收” 四大核心条件,常见型式为液体、凝胶、敷贴,可无菌或非无菌提供。需特别注意不适用情形:以基因工程技术制备的丝素蛋白为原料的敷料、固体膜状丝素蛋白敷料,此类产品需参考要点适用部分,但需额外补充差异化验证资料 —— 这一界定精准覆盖长三角区域主流产品类型,避免企业因范围误判导致申报受阻。
(1)产品命名:需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可体现 “丝素蛋白” 特征词(如丝素蛋白液体敷料),明确禁止使用 “再生丝素蛋白” 等易歧义表述,确保四地产品命名规范统一。
(2)分类编码:根据产品型式对应三大核心编码(14-10-01 创面敷贴、14-10-04 凝胶敷料、14-10-08 液体 / 膏状敷料),企业无需因地域差异调整编码申报,简化跨区域流程。
(3)注册单元划分:以 “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适用范围” 为核心依据,明确 “主要成分不同、灭菌方式影响性能” 需分单元,“仅包装材质不同且不影响性能” 可合并单元 —— 这一规则充分考虑长三角企业多型号、多包装的生产特点,避免过度拆分单元增加申报成本。
针对长三角企业在丝素蛋白表征、生物源材料安全等方面的研发优势,要点细化相关研究要求:
(1)丝素蛋白质控:需参考 YY/T 1950 标准开展红外光谱、氨基酸分析等表征,提供原材料质控资料 —— 考虑到区域内有较多蚕丝原料供应商,要点允许企业提交供应商出具的生物安全性证明,降低溯源难度。
(2)生物源材料安全:因丝素蛋白源自蚕丝,需参考《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提供病毒灭活工艺验证、免疫原性控制数据 —— 针对长三角企业常用的 “物理灭活 + 纯化” 工艺,要点明确验证数据可采用企业自验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灵活度更高。
(3)稳定性研究:特别要求 “非无菌多次使用产品需开展开封后稳定性研究”,并明确 “实时稳定性试验结果优先”—— 贴合长三角区域家庭护理场景需求,确保产品在实际使用周期内性能稳定。
考虑到长三角区域创新产品多、临床试验资源集中的特点,要点明确:
(1)符合《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产品(如无菌丝素蛋白凝胶、液体敷料),可按《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产品对比说明技术指导原则》,提交与已上市同品种产品的对比资料,无需开展临床试验 —— 四地审评部门将共享已上市产品数据库,企业可便捷获取对比数据。
(2)需开展临床试验的产品,可依托长三角区域丰富的三甲医院资源,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开展,且试验数据四地互认,无需重复开展。
针对长三角区域医疗机构密集、临床使用场景多样(医院、家庭)的特点,要点强化说明书风险提示要求:
(1)无菌产品需注明 “灭菌方式 + 无菌标识”,非无菌产品需标注 “非无菌 + 不适用于无菌创面”,避免临床误用于感染创面;
(2)明确 “开封后多次使用产品需标注保存方式及使用时限”,贴合家庭护理场景需求;
(3)需注明 “原材料来源 + 过敏禁忌”,针对长三角区域过敏体质人群比例较高的特点,强化安全提示。


《丝素蛋白创面敷料技术审评要点》原文如下:(
下载链接.pdf)


Copyright ?2020 苏州苏豪生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9075400号-1
苏公网安备32050602011157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编号:(苏)-非经营性-2020-0041